1、第四节 证券上市 证券上市是指经证券交易所审核,证券发行人将已公开发行的证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进行集中竞价交易的行为。一、证券上市的概念 二、股票上市(一)股票上市的条件根据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境内上市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二、股票上市 (一)股票上市的条件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上述规定的上市条件,但要报国务
2、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二)股票上市的终止 根据 证券法第48条,上市交易的证券,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的,由证券 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终止其上市交易。也就是说取消了暂停上市环节,触发条件的,直接退市。二、股票上市三、债券上市(一)债券上市的条件 根据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交易所上 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 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万元;()申请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三、债券上市(二)债券上市的程序 1.编制并披露涉及公开发行股票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公告。2.上市公司应当在
3、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前个交易日内,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下列文件和事项:()上市公告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和事项。四、基金上市 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经基金管理人申请、中国证监会核准,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中国证监会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核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四、基金上市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基金的募集符合 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合同期限为年以上;()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少于人;()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四、基金上市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上市交易,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不再具备上述上市交易条件;()基金合同期限届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定提前终止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约定的或者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交易 的其他情形。1上市公告2定期报告3临时报告四、持续信息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