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统计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表1主体责任县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审批乡(镇)、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和管理全县基本统计报表,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
2、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五)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县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
3、,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七)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八)组织制定乡(镇)、县级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乡(镇)和县级部门统计信息化建设。(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职责边界无表2-1序 号1权力类型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
4、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处罚责任主体综合核算与统计信息网络管理股(挂行政审批股、统计执法大队牌子)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对发现涉嫌违反统计法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
5、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表2-2序 号2权力类型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对县级以上
6、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处罚责任主体综合核算与统计信息网络管理股(挂行政审批股、统计执法大队牌子)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对发现涉嫌违反统计法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
7、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省行政
8、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表2-3序 号3权力类型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对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处罚责任主体综合核算与统计信息网络管理股(挂行政审批股、统计执法大队牌子)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对发现涉嫌违反统计法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
9、、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
10、追究试行办法、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表2-4序 号 4权力类型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对国家机关及相关人员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责任主体综合核算与统计信息网络管理股(挂行政审批股、统计执法大队牌子)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对发现涉嫌违反统计法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
11、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
12、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表2-5序 号5权力类型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及相关人员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责任主
13、体综合核算与统计信息网络管理股(挂行政审批股、统计执法大队牌子)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对发现涉嫌违反统计法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14、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表2-6序 号6权力类型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对个体工商户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拒绝答复或者不
15、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责任主体综合核算与统计信息网络管理股(挂行政审批股、统计执法大队牌子)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统计法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
16、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17、(表2-7序 号7权力类型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组织及相关人员迟报统计资料,不按规定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安排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未按规定领取统计报表的处罚责任主体综合核算与统计信息网络管理股(挂行政审批股、统计执法大队牌子)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对发现涉嫌违反统计法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
18、、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省行政审批违
19、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表2-8序 号8权力类型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对个人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活动中拒绝、阻碍统计调查,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普查资料的处罚责任主体综合核算与统计信息网络管理股(挂行政审批股、统计执法大队牌子)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统计法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
20、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21、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表2-9序 号 9权力类型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对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未按规定提供行政登记资料的处罚责任主体综合核算与统计信息网络管理股(挂行政审批股、统计执法大队牌子)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统计法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
22、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统计管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表2-1
23、0序 号10权力类型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对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擅自进行依法应当由国家机关实施的统计调查的处罚责任主体综合核算与统计信息网络管理股(挂行政审批股、统计执法大队牌子)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统计法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
24、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统计管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表2-11序 号11权力类型行政处罚权力项目
25、名称对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涂改、转让、出租、出借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向负责监督检查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情况,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的处罚责任主体综合核算与统计信息网络管理股(挂行政审批股、统计执法大队牌子)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统计法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
26、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
27、行办法、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表2-12序 号1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权力项目名称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责任主体综合核算与统计信息网络管理股(挂行政审批股、统计执法大队牌子)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核责任:审核地方统计调查项目送审材料,征求意见研究并形成处理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批准和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予批复。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