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 体 保 险 代 理 合 同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目 录 一、总则 二、委托范围 三、保险费收取 四、权利和义务五、合同期限六、其他合同编号 甲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一、 总则1为了保证保险代理行为合法、公正、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 行)及保监会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就建立保险代理关系和保险代理合作事宜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2乙方受甲方委托,指定专人为甲方代办保险业务,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3本合同有效
2、期间,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严格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约定在合作过程中友好协商,加以补充或修订,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或附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二、 委托范围甲方在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前提下,为乙方代理团体 保险业务。乙方按中国*保险公司 保险条款规定承担保险责任,履行保险义务。三、 保险费收取1按照 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费收取标准为 。2、乙方为甲方代收的保费每月 日前将上月保费划缴至甲方,同时附保险凭证存根(存根不得缺号、少页,如有作废一并附在存根联上)。同时附 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交甲方留存。四、 权利和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积极会同 单位所属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做好事故的核查,在安全监管部门事故认定及处理后向乙方进行报案。乙方在责任明确,理赔所需资料齐全后,按条款规定给付保险金。五、合同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_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六、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效力。3、甲乙双方保证信守本协议,如有一方违反,另一方有权就所蒙受的损失要求对方作出赔偿。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