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竣工决算包括哪些内容工程价款应如何结算工程价款有哪些结算方式 如何调整合同价款1 234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第四节第四节 竣工结算竣工结算第三节第三节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工程价款结算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工程价款结算第二节第二节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工程价款的调整 掌握掌握2013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计价规范中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计价规范中关于工程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中期支付关于工程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中期支付和竣工结算与支付的相关规定。和竣工结算与支付的相关规定。熟悉承包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熟悉承包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掌握竣工决算的基本概念及内容。掌握竣
2、工决算的基本概念及内容。熟悉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核算方法以及待熟悉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核算方法以及待摊投资的分摊方法。摊投资的分摊方法。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GB5050020132013)中与工程价款结)中与工程价款结 算相关的术语有哪些?算相关的术语有哪些?1、工程变更:是指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2 2、工程量偏差工程量偏差: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工
3、程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工程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纸)实施,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项目列出的工程量列出的工程量之间出现的之间出现的量差量差。3、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的原因而遭受损失,按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责任,从而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4、现场签证: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
4、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5 5、提前竣工(赶工)费提前竣工(赶工)费:承包人应发包: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而采取人的要求而采取加快工程进度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使的措施,使合同工程工期缩短,由此产生的应由合同工程工期缩短,由此产生的应由发包发包人支付的费用人支付的费用。6 6、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是指承包人未按照合同:是指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施工,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工程的计划进度施工,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包括经发包人批准的延长工合同工期(包括经发包人批准的延长工期),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失发生的期),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失发生的费用。费用。7 7、缺
5、陷责任期:指承包人对已经交付使用的合同工程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FF温馨提示温馨提示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8 8、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用以保中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务的金额。9 9、工程计量: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
6、定,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的计算和确认。FF温馨提示温馨提示正确的工程计量是工程款支付的前提。正确的工程计量是工程款支付的前提。1010、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工程在实施中、终止时、已完定,对合同工程在实施中、终止时、已完工后进行的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工后进行的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包括期中结算、终止结算、竣工结算。包括期中结算、终止结算、竣工结算。1111、签约合同价签约合同价 :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即包括了分部分项工程约定的工程造价,即包括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费
7、、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的合同总金额。金的合同总金额。1212、预付款预付款:是指在开工前,发包人按照:是指在开工前,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用于购买合同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用于购买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组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组织施工机械和人员进场等的款项。织施工机械和人员进场等的款项。1313、进度款进度款:是指在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是指在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付款周期内承包人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付款周期内承包人完成的合同价款给予支付的款项,也是合完成的合同价款给予支付的款项,也是合同价款期中结算支付。同价款期中结算
8、支付。1414、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是指在合同价款调整:是指在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出现后,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因素出现后,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其合同价款进行变动的提出、计算和确对其合同价款进行变动的提出、计算和确认。认。1515、竣工结算价竣工结算价:是指发承包双方依据:是指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同约定确定的,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合同价款调整,是承包人合同约定进行的合同价款调整,是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承包工作后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发包人应付给承
9、包人的合同总金额。人应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中对合同价款的约定包括一般规定和约定内容。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合同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合同价款的约定价款的约定(一一)合同价款约定的一般规定合同价款约定的一般规定 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2.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在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款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在合
10、同中约定。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当采用单价合同;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中规定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 式;式;(二)合同价款约定的内容(二)合同价款约定的内容 例如:使用的水泥、钢材等大宗材料,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设置工程材料预付款。应在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数额:可以是绝对数,如50万、100万,也可以是额度,如合同金额的10、
11、15等;约定支付时间:如合同签订后一个月支付、开工日前7天支付等;约定抵扣方式:如在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抵扣;约定违约责任: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的利息计算,违约责任等。2.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支付计划,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支付计划,使用要求等;要求等;3.3.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数额及时间;例如:应在合同中约定计量时间和方式:可按月计量,如每月30日;可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划分分段计量,如0以下基础及地下室、主体结构1层3层、4层6层等。进度款支付周期与计量周期保持一致,约定支付时间:如计量后7天、10天支付;约定支付数额:如已完
12、工作量的70、80等;约定违约责任: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的利率,违约责任等。4.4.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间;例如:例如:约定调整因素约定调整因素:如工程变更后综合单价调:如工程变更后综合单价调整,钢材价格上涨超过投标报价时的整,钢材价格上涨超过投标报价时的3 3,工程造,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调整等;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调整等;约定调整方法约定调整方法:如结算时一次调整,材料采购时报发包人调整等;如结算时一次调整,材料采购时报发包人调整等;约定调整程序约定调整程序:承包人提交调整报告交发包人,由:承包人提交调整报告交发
13、包人,由发包人现场代表审核签字等;发包人现场代表审核签字等;约定支付时间与工程约定支付时间与工程进度款支付同时进行等。进度款支付同时进行等。5.5.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支付时间;例如:约定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如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现场代表或授权的监理工程师核对等;约定索赔提出时间:如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等;约定核对时间:收到索赔报告后7天以内、10天以内等;约定支付时间:原则上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等。6.6.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
14、例如:约定风险的内容范围:如全部材料、主要材料等;约定物价变化调整幅度:如钢材、水泥价格涨幅超过投标报价的3,其他材料超过投标报价的5等。7.7.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例如:约定承包人在什么时间提交竣工结算书,例如:约定承包人在什么时间提交竣工结算书,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什么时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什么时间内核对,核对完毕后,什么时间内支付等。间内核对,核对完毕后,什么时间内支付等。8.8.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留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留方式及时间;方式及时间;例如:在合同中约定数额:如
15、合同价款的3等;约定预付方式:竣工结算一次扣清等;约定归还时间:如质量缺陷期退还等。9.9.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方法及时间;例如:约定解决价款争议的办法:是协商还是调解,如调解由哪个机构调解;如在合同中约定仲裁,应标明具体的仲裁机关名称,以免仲裁条款无效,约定诉讼等。10.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等。温馨提示FF温馨提示温馨提示合同中涉及价款的事项较多,能够详细约定的合同中涉及价款的事项较多,能够详细约定的事项应尽可能具体约定,约定的用词应尽可能事项应尽可能具体约定,约定的用词应尽
16、可能唯一,如有几种解释,最好对用词进行定义,唯一,如有几种解释,最好对用词进行定义,尽量避免因理解上的歧义造成合同纠纷。尽量避免因理解上的歧义造成合同纠纷。我国现行的合同价款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如图所示。三、我国现行的合同价款结算方式三、我国现行的合同价款结算方式按月结算按月结算结算主要方式结算主要方式竣工后一次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段结算分段结算双方约定其他结算方式双方约定其他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是指先预付部分工程款,在施工过程中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竣工后进行竣工结算。我国现行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中相当一部分实行该结算。2.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
17、个月以内,或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3.分段结算: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也是按月预支工程款。4.其他结算方式:承发包双方根据要完成的任务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一、发承包双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一、发承包双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事件同价款的事件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以下事项(但不限于)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1法律法规变化;2工程变更;3项目特征不符;4工程量清单缺项;5工程量偏差;6计日工;7物价变化;8暂估
18、价;9不可抗力;10提前竣工(赶工补偿);11误期赔偿;12索赔;13现场签证;14暂列金额;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1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现场签证、索赔)后的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承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二、二、清单计价规范对清单计价规范对工程价款调整的规定工程价款调整的规定 2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索赔)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若发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的,视为发包人认为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
19、请求。3发(承)包人应在收到承(发)包人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14天内对其核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承(发)包人。当有疑问时,应向承(发)包人提出协商意见。发(承)包人在收到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之日起14天内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的,应视为承(发)包人提交的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已被发(承)包人认可。发(承)包人提出协商意见的,承(发)包人应在收到协商意见后的14天内对其核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发(承)包人。承(发)包人在收到发(承)包人的协商意见后14天内既不确认也未提出不同意见的,应视为发(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已被承(发)包人认可。4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价款调整的不同意见
20、不能达成一致的,只要对发承包双方履约不产生实质影响,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到其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得到处理。5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三、法律法规变化时合同价款的调整三、法律法规变化时合同价款的调整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按上述规定的调整时间在
21、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不予调整合同价款。(一)工程变更(一)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决定发包人在招投标阶段所确定的方案往往存在某方面的不足。随着工程的进展和对工程本身认识的加深,以及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常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对工程的范围、技术要求等进行修改,形成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当合同状态改变时,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所采取的对原合同文件的修改与补充的一种措施。四、工程发生变更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四、工程发生变更时合同价款的调整?2.工程变更的范围当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都会发生变更:(1)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合同中任一项工作的
22、增减取消;(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工艺、顺序、时间;(4)设计图纸的修改;(5)施工条件的改变;(6)招标工程量清单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工程变更如果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 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下列规定调整:(二)当工程变更如果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二)当工程变更如果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的调整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的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此时,该项目单价的调整应按照本规范工程量偏
23、差的相关规定调整。例如:某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新增加轻质材料隔墙1200m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此轻质材料隔墙项目综合单价,且新增部分工程量偏差在15以内,就应直接采用该项目综合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例如:某工程现浇混凝土梁为C25,施工过程中设计调整为C30,此时,可仅将C30混凝土价格替换C25混凝土价格,其余不变,组成新的综合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
24、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例例7-17-1:某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413949元,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7972282元,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为多少?施工过程中,屋面防水采用PE高分子防水卷材(1.5mm),清单项目中无类似项
25、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有该卷材单价为18元m2,该项目综合单价如何确定?解解:(1)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1-7972282/8413949)1005.25%(2)查项目所在地该项目定额人工费为3.78元,除卷材外的其他材料费为0.65元,管理费和利润为1.13元。该项目综合单价(3.78+18+0.65+1.13)(1-5.25)23.5694.7522.32(元)发承包双方可按22.32元协商确定该项目综合单价。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
26、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三)工程变更如果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三)工程变更如果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的调整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的调整 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依据本规范相应规定调整。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本规范上述相关规定确定单价。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本规范规定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如果发包
27、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为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则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利润补偿。(四)工程变更引起了因非承包人原因删减合(四)工程变更引起了因非承包人原因删减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时的调整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时的调整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1.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其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实施合同工程,直到其被改变
28、为止。五、当施工图(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五、当施工图(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不符时合同价款的调整项目特征描述中不符时合同价款的调整 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实际施工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本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例如:招标时某现浇混凝土构件项目特征描述中混凝土强例如:招标时某现浇混凝土构件项目特征描述中混凝土强度等级为度等级为C20,但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变更为混凝土强度等级,但施
29、工过程中发包人变更为混凝土强度等级为为C30,很明显,这时应该重新确定其综合单价,因为,很明显,这时应该重新确定其综合单价,因为C20与与C30的混凝土价格是不一样的。的混凝土价格是不一样的。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本规范相应条款的规定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六、工程量清单缺项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六、工程量清单缺项时合同价款的调整 2.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本规范相关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3.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
30、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本规范相关规定确定调整合同价款。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1.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的偏差或由于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七、工程量出现偏差时合同价款的调整七、工程量出现偏差时合同价款的调整 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此时,按下列公式调整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1)当Q11.15Q0时,S1.15Q0P0(Q1-1.15Q0)P1(2)当Q10.85Q0时,S
31、Q1P1 式中: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结算价;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采用上述两式的关键是确定新的综合单价,即P1。其确定的方法主要有下列两种:一是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二是与招标控制价相联系,当工程量偏差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时,工程量偏差项目综合单价的调整可参考以下公式:(1)当P0P2(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P1按照P2(1-L)(1-15%)调整(2)当P0P2(1+1
32、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P1按照P2(1+15%)调整(3)当P0P2(1-L)(1-15%)或P0P2(1+15%)时,可不调整。式中: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P2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L承包人报价浮动率。2.如果工程量出现因某种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适当调减。例例7-27-2:某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为1520m3,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调增为1824 m3,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为350元,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为406元,工程
33、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如何调整?调整后的分项工程结算价为多少?解:(1)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了 (1824-1520)/1520=20%15%所以应该进行调价:S1.15Q0P0+(Q1-1.15Q0)P1 (2)计算P1 由于(406-350)/350=16%15%按公式(7-6)计算:P2(1+15%)=350(1+15%)=402.50(元)由于406大于402.50,因此,该项目 变更后的综合单价P1应调整为402.50元。(3)调整后的分项工程结算价应为:S=1.15Q0P0+(Q1-1.15Q0)P1 =1.151520406+(1824-1.151520)402.50=740278(
34、元)例例7-37-3:某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为1520m3,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调减为1216 m3,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为350元,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为287元,该工程投标报价下浮率为6%,综合单价是否调整?调整后的分项工程结算价为多少?解:(1)由于(1216-1520)/1520=20%15%所以应该进行调价:SQ1P1 (2)计算P1 由于(287-350)/350=-18%15%P2(1-L)(1-15%)=350(1-6%)(1-15%)=279.65(元)由于287元大于279.65,该项目变更后的综合单价P1可不予调整。(3)调整后的分项工程结算价应为:S=Q1P1=
35、1216287=348992(元)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1.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执行。2.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交下列报表和有关凭证送发包人复核:八、计日工的合同价款如何调整?八、计日工的合同价款如何调整?(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名称、类别和数量;(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5)发包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3.任一计日工项目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结束后的24小时内向发包
36、人提交有计日工记录汇总的现场签证报告一式三份。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后的2天内予以确认并将其中一份返还给承包人,作为计日工计价和支付的依据。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4.任一计日工项目实施结束后,承包人应按照确认的计日工现场签证报告核实该类项目的工程数量,并应根据核实的工程数量和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单价计算,提出应付价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双方按本规范相关规定商定计日工单价计算。5.每个支付期末,承包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交本期间所有计日工记录的签证汇总表,见表7-1所示。并应说明
37、本期间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计日工金额,调整合同价款,列入进度款支付。表表7-1 7-1 现场签证表现场签证表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标段:标段:编号:编号:施工部位施工部位日期日期致:致:(发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根据根据 (指令人姓名)(指令人姓名)年年 月月 日的口头指令或你日的口头指令或你方方_ (或监理人)(或监理人)年年 月月 日的书面通知,我方要求日的书面通知,我方要求完成此项工作应支付价款金额为(大写)完成此项工作应支付价款金额为(大写)(小写(小写 _ _),请予核准。),请予核准。附:附:1 1、签证事由及原因、签证事由及原因2 2、附图及计算式、附图及计算式 承包人(章)承包
38、人(章)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_ 日期日期_ 复核意见:复核意见:你方提出的此项签证申你方提出的此项签证申请经复核:请经复核:不同意此项签证,具不同意此项签证,具体意见见附件体意见见附件同意此项签证,签证同意此项签证,签证金额的计算,由造价工金额的计算,由造价工程师复核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_ 日期日期_ 复核意见:复核意见:此项签证按承包人中此项签证按承包人中标的计日工单价计算,标的计日工单价计算,金额为金额为(大写大写)元,元,(小写小写 元元)此项签证因无计日工此项签证因无计日工单价,金额为(大写单价,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元,(小写 )。)。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_ 日期日期_
39、审核意见:审核意见:不同意此项签证不同意此项签证同意此项签证,价款与本期进度款同期支付。同意此项签证,价款与本期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章)发包人(章)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_ 日期日期_ 注:注:1 1、在选择栏中的、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内作标识“”“”。2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监理、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监理人)的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填写,发包人、监理人、造价人)的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填写,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一)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1.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
40、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合同约定,按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之一调整价款。九、物价变化时合同价款的调整九、物价变化时合同价款的调整 2.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如没有约定,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本规范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计算调整材料、工程设备费。3.发生合同工程工期延误的,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合同履行期的价格调整:(1)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
41、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4.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不适用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应由发包人按照实际变化调整,列入合同工程的工程造价内。(二)物价发化时造价信息价差法的调整方法1.适用范围:施工中消耗工程材料品种较多、用量较小的项目。2.调整依据:按本计价规范附录A.2:施工期内,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应由发包人复核,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款差额的依据。(二)物价发化时造价信息价
42、差法的调整方法3.信息价差法人工费调整(1)人工单价报价人工费信息单价。调整方法:调价差=人工费信息单价人工单价报价(2)人工单价报价人工费信息单价,不予调整。【例如例如】某省某工程总合同额1700万元,投标时投标人人工费报价为48元/工日,当时该省人工费定额是58元/工日。因为发包人原因造成推迟开工,项目开工时当地管理部门公布的人工费价格是68元/工日,双方同意对人工费进行调价,承包人认为调整价格为:(68-48)元/工日,发包人方认为调整价格为(68-58)元/工日,双方对人工费调整的具体额度产生纠纷。分析:首先明确人工费应调整。因开工时公布的人工费发生变化。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其次投标时
43、人工费定额价是58元/工日,承包人报价48元/工日,人工费存在价差,那么就是说承包人愿意承担(58-48)=10元/工日的人工费价差的风险。开工时,承包人应继续承担人工费上涨10元/工日的风险,不能因人工费的上涨而改变。项目开工时该省建设管理部门公布的人工费价格是68元/工日,因此承包人应承担10(58-48)元/工日人工费上涨的风险,而发包人应承担10(68-58)元/工日人工费上涨的风险。所以人工费涨价风险有双方承担。(二)物价发化时造价信息价差法的调整方法4.信息价差法材料费调整信息价差法材料费调整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1)方法1本计价规范附录A.2规定:当承包人投标时的材料单价低于当时
44、基准单价的,施工期间遇到材料涨价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以上;或遇到材料跌价时,材料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以下的,其超过以上或以下部分约定涨价幅度以外,按实调整。(不利于承包人原则)。【例如例如】某工程合同约定承包人承担5%钢材价格风险,其预算用量为150t,承包人投标报价3900元/t,同时期地方部门发布的钢材单价为4000元/t。结算时该钢材价格涨至4400元/t。请问如何调整该钢材价差。分析:该题基准价格大于投标价,当钢材价格在3900元及4200元之间波动时,钢材价格不调整,一旦高于4200元,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结算时钢材价格为:3
45、900+(4400-40001.05)=4100 元/t而不是:3900+(4400-39001.05)=4200元/t。(二)物价发化时造价信息价差法的调整方法4.信息价差法材料费调整(2)方法2本计价规范附录A.2规定:当承包人投标时的材料单价高于当时的基准单价的,施工期间遇到材料跌价时,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以下的;或遇到材料涨价时,材料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以上的,其超过以下或以上的部分按实调整。(不利于承包人原则)。【例如例如】某工程合同约定承包人承担5%钢材价格风险,其预算用量为150t,当时地方部门发布的钢材单价为4000元/t,
46、承包人投标报价4100元/t,施工期间钢材价格跌至3700元/t,请问如何调整该钢材价差。分析:本案例中投标价高于基准价格,当钢材价格在3800元及4000元之间波动时,钢材价格不调整,一旦低于3800元,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结算时钢材价格为:4000+(3700-40001.05)=3900 元/t而不是:4100+(3700-40001.05)=4000元/t。(二)物价发化时造价信息价差法的调整方法4.信息价差法材料费调整(3)方法3本计价规范附录A.2规定:当承包人投标中材料单价等于当时地方发布的基准单价的,施工期间遇到材料涨价或跌价时,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风险幅
47、度值时,超过其以上或以下部分按实调整。【例如例如】某工程合同约定承包人承担5%钢材价格风险,其预算用量为150t,当时地方部门发布的钢材单价为4000元/t,承包人投标报价4000元/t,结算时该钢材价格跌至3700元/t。请问如何调整该钢材价差。分析:本案例中投标价等于当时基准价格,当钢材价格在4000元到 3800元之间波动时,钢材价格不调整,一旦低于3800元,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结算时钢材价格为:4000+(3700-40001.05)=3900元/t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1.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
48、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确定价格,并应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格。十、暂估价的合同价款的确定十、暂估价的合同价款的确定 2.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单价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格。例如,某工程招标,将现浇混凝土构件钢例如,某工程招标,将现浇混凝土构件钢筋作为暂估价,为筋作为暂估价,为40004000元元/t/t,工程实施后,工程实施后,根据市场价格变动,将各种规格现浇钢筋加根据市场价格变动,将各种规格现浇钢筋加权平均认定为权平均认定为42954295元元/t/t,此时,应在综合单,此时,应在综合单价中以价
49、中以42954295元元/t/t取代取代40004000元。元。温馨提示FF温馨提示温馨提示暂估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单价确定后,暂估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单价确定后,在综在综合单价中只取代原暂估单价合单价中只取代原暂估单价,不应再在综,不应再在综合单价中涉及企业管理费或利润等其他费合单价中涉及企业管理费或利润等其他费用的变动用的变动 3.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按照本规范相应规定确定专业工程价款,并应以此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格。4.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由发承包双方依法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分包人,并接受有管辖
50、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参与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招标,应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但拟定的招标文件、评标工作、评标结果应报送发包人批准。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2)承包人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招标,应由发包人作为招标人,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承包人中标。(3)应以专业工程发包中标价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格。十一、遇上不可抗力合同价款的调整十一、遇上不可抗力合同价款的调整(一)不可抗力所具备的条件和属性 不可抗力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