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设备设施管理、检修、维护、保养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设备设施管理,规范公司安全设备设施日常使用、检修、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在用安全设备设施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门用的安全的设备设施、在用设备设施附带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应急设施等的使用、维护、保养过程管理。第三条 管理责任划分1 总公司应急库房的管理,以及应急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分(子)公司应急设备设施,由分(子)公司自行采购、维护、保养及补充,并将应急设备及物资清单等报公司安全部备案。2 施工用围挡、指示警示标牌、防撞护栏等可重复使用的安全设施采取领用制度的,出库、入库及库房内
2、的管理由公司负责,日常的安全使用及维护保养由领用的分(子)公司负责。3 场内移动机械设备、货运车辆及其附属安全设施的维修、保养、检测和更换由机施公司负责。4 以柴油、汽油做动力的机器具,如球形照明灯、牵引式发电机组等的保养、维护、检修,由机施公司负责;5 以电能为动力的可移动机器具,如混凝土铺筑设备等的使用、保养、维护、检修,由所在的工程分公司自行负责。6 混凝土公司、沥青砼公司其责任范围内的安全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检查检修、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以及安全设备设施及其维修零部件的采买等工作,由设备所在分公司负责;7 施工项目所建场站内的固定设备,如水稳、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等的拌合机组的建设、
3、拆除、维护、日常保养等,分别由混凝土公司、沥青砼公司负责;设备的使用、检测等由使用的单位负责。8 消防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总公司的由公司安全部负责;分(子)公司的由分(子)公司自行负责。第四条 管理要求1 资料管理: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设备设施的台帐和档案,做到帐物相符、资料齐全。2 操作管理:(1) 设备的使用应执行“操作证”制度,对于特殊工种,应经劳动部门或有关部门考试(核)合格,取得专门的操作证才能上岗;(2)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超负荷使用设备,禁止违章、违规作业。3 维护保养(1) 使用单位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设施的日常使
4、用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需要维修时及时报告负责维修的单位;严禁设备带病运转。(2) 特种设备由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负责日常检修,有资质的专业队伍实施专项检修工作;施工用电由现场专职电工负责日常和专项检修,特殊情况下和电力部门配合做好检修工作。(3) 日常维护保养要留有相应记录,并及时归档,现场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4) 作业人员对设备进行日常基本的运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5) 对维护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责任。4 维修管理:(1) 人员严格按照设备的维护保养规程或使用保养手册对设备进行维修作业,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备设施完好运行
5、;并及时做好维修记录;(2) 设备须外委维修时,必须履行审批程序,填写外委修保审批单;责任单位对维修保养效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5 安全设备设施的停用与报废:(1) 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决定是否停用安全设备设施;设备停用前,需报公司安全部备案,备案内容应包括安全设备实施现在状况、停用原因、停用时间、停用后设备的维护保养措施等;(2) 安全设备设施不满足使用条件时,使用单位将情况通报给设备所有权单位,由设备所有权单位决定是否报废;报废设备设施报废前需到安全部备案,并及时更新台账;6 公司安全部对分(子)公司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