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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及案例分析.课件.ppt

    • 文档编号:2956888       资源大小:570KB        全文页数: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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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及案例分析.课件.ppt

    1、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及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及案例分析案例分析目录目录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三、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四、劳务派遣四、劳务派遣五、非全日制用工五、非全日制用工六、规章制度六、规章制度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劳动合同需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劳动合同需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劳动合同有效订立的条件劳动合同有效订立的条件注意:注意:劳动合同生效劳动合同

    2、生效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建立; ;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是实际用工,不论劳动者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是实际用工,不论劳动者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将受到同等保护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将受到同等保护; ; 劳动关系建立日期之前的书面劳动合同只具有合同效力劳动关系建立日期之前的书面劳动合同只具有合同效力,如果合同一方违约,按照民法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一方违约,按照民法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种类劳

    3、动合同的种类一、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即合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即合同期限长短不能确定,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同期限长短不能确定,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 一旦出现了法定情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无固定期限劳一旦出现了法定情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也能够解除。动合同同样也能够解除。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4、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过错解除条款)和第四十条第一项(三十九条(劳动者过错解除条款)和第四十条第一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第二项(不胜任工作)规定的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第二项(不胜任工作)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

    5、劳动合同的订立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

    6、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后的次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后的次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日子。劳动合同的日子。劳动者与企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劳动合同的日子。劳动者与企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劳动合同

    7、的日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日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日子。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1.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并书面表示不愿意签订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并书面表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此作为免于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此作为免于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理由,妥否?动合同二倍工资的理由,妥否? 思考思考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8、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应以书面形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应以书面形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思考思考9一、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试用期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不超过6 6个月的考察期。个月的考察期。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10一、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试用期试用期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的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以及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以及期限三个月的:三个月的:不不

    9、得约定试用期;得约定试用期; 三个月三个月合同期限一年的:合同期限一年的:不得超过一个月不得超过一个月; 一年一年合同期限三年的:合同期限三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不得超过二个月;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以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三年以上的以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不得超过六个月得超过六个月。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能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在权利方面受到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在权利方面受到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待。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

    10、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一次试用期。用人单位调整试用期。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岗位时,不能以新岗位为由重新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岗位时,不能以新岗位为由重新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时,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时,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准。试用期试用期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A从某公司离职从某公司离职10年后,又

    11、被猎头公司推荐应年后,又被猎头公司推荐应聘至某公司就职管理岗位,请问某公司再次聘聘至某公司就职管理岗位,请问某公司再次聘用用A,能否对,能否对A设定试用期?设定试用期?思考思考13一、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试用期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约定条款,如双方没有事先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试用期为约定条款,如双方没有事先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

    12、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区别是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区别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一定条件,劳动者则只需提前三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一定条件,劳动者则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14一、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服务期服务期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必须满足一定的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未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或未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件,如未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或未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不应设定服务期。的,不应设定服务期。15一、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有严格的条件约定服务期的培

    13、训有严格的条件 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考虑地区差异较大,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考虑地区差异较大,具体由本地区实践中确定;具体由本地区实践中确定; 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如派劳动者去国外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如派劳动者去国外学习如何使用先进的新引进的生产线等,不包括必要的、正学习如何使用先进的新引进的生产线等,不包括必要的、正常的职业培训;常的职业培训; 培训形式可以是脱产、半脱产,也可以是不脱产的。培训形式可以是脱产、半脱产,也可以是不脱产的。 一、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服务期的相关规定服务期的相关规定 服务期年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14、可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服务期年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议确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依法约定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依法约定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培训费用。得超过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用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因劳动者的过错被用人单位解除约定了服务期协议的劳动合因劳动者的

    15、过错被用人单位解除约定了服务期协议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服务期协议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服务期协议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一、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竞业限制竞业限制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约定的重要内容是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金不能包竞业限制约定的重

    16、要内容是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金不能包含在工资中,只能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含在工资中,只能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月给予劳动者。一、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竞业限制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核心技术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争关系的地域为

    17、限。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目录目录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四、劳务派遣四、劳务派遣五、非全日制用工五、非全日制用工六、规章制度六、规章制度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正常情况下劳动合同的履行正常情况下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义务。劳动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 劳动者:达到用人单位对工作数量、质量的要求,依法接

    18、受用劳动者:达到用人单位对工作数量、质量的要求,依法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毛线作业或者提供的劳动条件不符合约定人员违章指挥、强令毛线作业或者提供的劳动条件不符合约定标准的,可以依法拒绝履行。标准的,可以依法拒绝履行。 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但出现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紧急情况下,法动者加班,但出现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紧急情况下,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适当突破上限律允许用人单

    19、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适当突破上限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 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经双方协商一致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

    20、、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单位不能以,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单位不能以此为借口拒绝履行劳动合同。此为借口拒绝履行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实践中,对于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实践中,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调整工资、岗位等情形下,以书面形式发放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调整工资、岗位等情形下,以书面形式发放劳动者的工资单、岗位变化通知等,随着劳动合同的持续履行劳动

    21、者的工资单、岗位变化通知等,随着劳动合同的持续履行和双方事实上的认可,也应视为书面变更。和双方事实上的认可,也应视为书面变更。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用人单位的变化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变更名称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变化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投资人变化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发生合并或者分立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特殊情况下劳动合同的履行特殊情况下劳动合同的履行目录目录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四、劳务派遣四、劳务派遣五、非全日制用工五、非全日制用工六、规章制度

    22、六、规章制度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20082008年年2 2月,王某(女,月,王某(女,2424岁,已婚)进纸箱厂工作岁,已婚)进纸箱厂工作, ,签订签订3 3年期劳动合同期年期劳动合同期,至,至20112011年年1 1月月3131日止。日止。20102010年年1212月,纸箱厂决定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月,纸箱厂决定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并将印有上述决定内容的,并将印有上述决定内容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王某,并请其做好送达王某,并请其做好工作移交。王某于工作移交。王某于20112011年年2 2月月1 1日离开纸箱厂。日离开纸箱厂。2 2月月1

    23、010日,王某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几日前她已怀孕。妇幼保健日,王某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几日前她已怀孕。妇幼保健院为王某出具的医学证明显示,其受孕时间约在院为王某出具的医学证明显示,其受孕时间约在20112011年年1 1月初。为此,王某月初。为此,王某认为劳动合同期满时,她已属于认为劳动合同期满时,她已属于“三期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不得解除或终止女职工,劳动合同不得解除或终止, ,要求纸箱厂撤销终止劳动合同决定,重新订立期限至少不短于其要求纸箱厂撤销终止劳动合同决定,重新订立期限至少不短于其“三期三期”结结束的劳动合同。束的劳动合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案后随即展开调查。在调查

    24、中,纸箱厂称,王某在劳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案后随即展开调查。在调查中,纸箱厂称,王某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怀孕,连王某自己可能都未能察觉,公司对此怎能知情。所以,合同到期前怀孕,连王某自己可能都未能察觉,公司对此怎能知情。所以,该公司不能构成违法终止该公司不能构成违法终止“三期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女职工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案例基本情况介绍案例基本情况介绍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根据上述案情中已经给出的事实,你认为纸箱厂终止王某的劳动合同合法吗根据上述案情中已经给出的事实,你认为纸箱厂终止王某的劳动合同合法吗?为什么?为什么? 如果你是承办此案的劳动保障监察员,为确

    25、保得出准确的处理结论,你认如果你是承办此案的劳动保障监察员,为确保得出准确的处理结论,你认为还有哪些事实需进一步调查或核实?为还有哪些事实需进一步调查或核实?案例思考问题案例思考问题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以前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双方或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由于合同双方或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 是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指

    26、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不再存在。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发生阶段不同发生阶段不同: :终止发生在合同履行完毕终止发生在合同履行完毕, ,解除发生在合同履行解除发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过程中; ; 可能性不同可能性不同: :终止是可预见的终止是可预见的, ,只要劳动合同不解除只要劳动合同不解除, ,必然会终止必然会终止, ,解除是不可预见的解除是不可预见的; ; 形式分类不同形式分类不同: :终止并非当事人的主动行为导致终止并非当

    27、事人的主动行为导致, ,解除是用人单解除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或其中一方主动行为的结果位和劳动者双方或其中一方主动行为的结果; ; 程序要求不同程序要求不同: :终止没有提前通知的程序性规定;对部分单方终止没有提前通知的程序性规定;对部分单方解除存在着应当提前解除存在着应当提前3030日通知对方当事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日通知对方当事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程序性规定。工资的程序性规定。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别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别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1.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无过错用人单位无过错 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提前

    28、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2.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有过错用人单位有过错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因欺诈等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因欺诈等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等致使

    29、劳动合同无效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其他其他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3.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有过错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或经用人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单位提出

    30、拒不改正的; 因欺诈等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因欺诈等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4.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无过错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

    31、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同的。提前提前30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例外:例外: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4242条条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

    32、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4242条规定的情形条规定的情形三、劳动

    33、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合同期满;合同期满; 劳动者不符合主体要求(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死亡或宣告劳动者不符合主体要求(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死亡或宣告死亡、失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死亡、失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用人单位不符合主体要求(被宣告破产的、被吊销营业执照、用人单位不符合主体要求(被宣告破产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撤销、用人单位提前解散);被责令关闭或撤销、用人单位提前解散);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外:例外: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4242条条劳动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形劳动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

    34、终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补偿金:补偿金: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按照劳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性收入。 劳动者工作不满劳动者工作不满12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

    35、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年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限最高不超过1212年年补偿金、赔偿金等计算标准补偿金、赔偿金等计算标准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赔偿金:赔偿金: 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 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不明确不明确补偿金、赔偿金等计算标准补偿金、赔偿金等计算标准三、劳动

    36、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王某到纸箱厂工作仅王某到纸箱厂工作仅3 3年,只订立了一次为期年,只订立了一次为期3 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故当王某与纸箱厂的劳动合同届满时,已构成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故当王某与纸箱厂的劳动合同届满时,已构成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纸箱厂不愿续订劳动合同,而作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法定条件。纸箱厂不愿续订劳动合同,而作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具有法律依据。具有法律依据。王某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处于孕期,是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根据王某检王某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处于孕期,是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根据王某检查得到的医学结论判断的,纸箱厂在客观上无法知悉王某处于孕期查

    37、得到的医学结论判断的,纸箱厂在客观上无法知悉王某处于孕期,已出现不得因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纸箱厂在不知情的情况,已出现不得因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纸箱厂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不具有违法的故意或过失。下终止劳动合同,不具有违法的故意或过失。但纸箱厂获知王某在劳动合同期内已处于孕期后,应当主动撤回劳但纸箱厂获知王某在劳动合同期内已处于孕期后,应当主动撤回劳动合同终止决定,恢复与王某的劳动关系,续延双方的劳动合同。动合同终止决定,恢复与王某的劳动关系,续延双方的劳动合同。案例解析一案例解析一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前,当王某接到纸箱厂送达的劳动合同期

    38、满前,当王某接到纸箱厂送达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后有无告知纸箱厂其处于孕期,或告知其需要做相关检查证实怀后有无告知纸箱厂其处于孕期,或告知其需要做相关检查证实怀孕的情况;孕的情况;王某或纸箱厂对市妇幼保健院的检查结论,以及所出具的医学证明王某或纸箱厂对市妇幼保健院的检查结论,以及所出具的医学证明内容有无异议;内容有无异议;纸箱厂是否同意及时撤回终止劳动合同决定,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纸箱厂是否同意及时撤回终止劳动合同决定,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以及在纸箱厂不同意恢复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王某的投诉请求事,以及在纸箱厂不同意恢复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王某的投诉请求事项有无变更或调整。项有无变更

    39、或调整。案例解析二案例解析二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纸箱厂同意撤回原终止劳动合同决定纸箱厂同意撤回原终止劳动合同决定, ,并决定与王某重新订立一期劳动合同并决定与王某重新订立一期劳动合同。纸箱厂与王某协商订立期限从。纸箱厂与王某协商订立期限从20112011年年2 2月月1 1日起至日起至20122012年年1010月月3131日止日止的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 ,待王某长达将近待王某长达将近2222个月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后,劳动个月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后,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续订后,王某一直请病假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续订后,王某一直请病假, ,纸箱厂也未安排王某

    40、工作。纸箱厂也未安排王某工作。20112011年年5 5月月9 9日,王某亲属向纸箱厂的劳资管理人员透露,王某在日,王某亲属向纸箱厂的劳资管理人员透露,王某在5 5天前已天前已做引产手术。纸箱厂随即决定于做引产手术。纸箱厂随即决定于5 5月月1313日起终止王某的劳动合同,向王某日起终止王某的劳动合同,向王某送达送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纸箱厂的理由是:王某引产后已不属于。纸箱厂的理由是:王某引产后已不属于“三期三期”女职工,女职工,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消失。规定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消失。王某于王某于5 5月月2222日再次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要

    41、求纸箱厂补发她日再次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要求纸箱厂补发她5 5月月1313日日-31-31日的工资,理由是她与纸箱厂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日的工资,理由是她与纸箱厂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调查处理,并查明,纸箱厂职工当月的工资当月发,发薪日为每月的案调查处理,并查明,纸箱厂职工当月的工资当月发,发薪日为每月的2020日;纸箱厂终止王某劳动合同的同时决定自日;纸箱厂终止王某劳动合同的同时决定自5 5月月8 8日起停发王某的工资。日起停发王某的工资。案情变化案情变化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Q:Q: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本案调查过程中形成以下两种不同意见,

    42、你支持其中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本案调查过程中形成以下两种不同意见,你支持其中的哪一种?为什么?的哪一种?为什么? 意见一,王某投诉要求纸箱厂支付工资,属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施监察意见一,王某投诉要求纸箱厂支付工资,属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施监察的范畴,但经过调查,纸箱厂之所以自的范畴,但经过调查,纸箱厂之所以自20112011年年5 5月月1313日起停发王某的工资日起停发王某的工资,是由于纸箱厂已经明确作出终止王某劳动合同的决定。纸箱厂在,是由于纸箱厂已经明确作出终止王某劳动合同的决定。纸箱厂在20112011年年2 2月与王某续订的期限为月与王某续订的期限为2222个月的劳动合同尚未期满,又未

    43、出现法律规定的个月的劳动合同尚未期满,又未出现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因而该厂终止王某劳动合同缺乏法律依据。但劳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因而该厂终止王某劳动合同缺乏法律依据。但劳动合同终止争议是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动合同终止争议是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有权责令用人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撤销终止劳动合同决定的情况下,应告知王某可以依照劳动争议处理单位撤销终止劳动合同决定的情况下,应告知王某可以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通过申请劳动争议

    44、调解、仲裁的方式撤销纸箱厂的终止或者诉讼的程序,通过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方式撤销纸箱厂的终止劳动合同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跟进探讨跟进探讨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意见二认为,王某投诉请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责令纸箱厂补发工资意见二认为,王某投诉请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责令纸箱厂补发工资的事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纸箱厂虽以的事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纸箱厂虽以“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消失法定情形消失”为由终止劳动合同,但却不具备为由终止劳动合同,但却不具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这样的前提条件。因为双方在这样的前提

    45、条件。因为双方在20112011年年2 2月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并未续月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并未续延原劳动合同,而是采用续订即再次订立劳动合同的方式保留双方延原劳动合同,而是采用续订即再次订立劳动合同的方式保留双方的劳动关系。因此在续订劳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纸箱厂的劳动关系。因此在续订劳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纸箱厂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是一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如法律规定的劳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是一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如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情形均未出现,纸箱厂即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动合同单方解除情形均未出现,纸箱厂即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如查明案情事实中确无其他

    46、依法解除劳动所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如查明案情事实中确无其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可认定纸箱厂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并支持王某要求补发合同情形,可认定纸箱厂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并支持王某要求补发工资的请求。工资的请求。跟进探讨跟进探讨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在本案处理过程中,劳动监察机构根据知情者透露的信息又了解到新的事在本案处理过程中,劳动监察机构根据知情者透露的信息又了解到新的事实:王某此次怀孕由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法律的规定,经所在街道和社实:王某此次怀孕由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法律的规定,经所在街道和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宣传政策,其亲属积极劝导,才前往妇幼保健院进行引产区计生

    47、工作人员宣传政策,其亲属积极劝导,才前往妇幼保健院进行引产手术的。根据这一事实,对案件的处理又产生两种不同意见:手术的。根据这一事实,对案件的处理又产生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一种意见认为,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不适用本规定”。故王某引产后不应享受产假。在纸箱厂通知其上班的情况。故王某引产后不应享受产假。在纸箱厂通知其上班的情况下,应当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到岗上班或请病假、事假。但

    48、王某不请假下,应当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到岗上班或请病假、事假。但王某不请假也不上班的行为显然已达到纸箱厂规章制度中严重违纪的标准,纸箱厂解也不上班的行为显然已达到纸箱厂规章制度中严重违纪的标准,纸箱厂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合法,不应当支付王赔偿金。除王某的劳动合同合法,不应当支付王赔偿金。另一种意见认为,另一种意见认为,劳动法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这一规定并未区分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因此产假是十天的产假。这一规定并未区分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因此产假是女职工的法定假期。产假期间的相关经济待遇可以因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女

    49、职工的法定假期。产假期间的相关经济待遇可以因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而暂停享受,但对假期应当予以确认。纸箱厂在王某产假期间要求其上班而暂停享受,但对假期应当予以确认。纸箱厂在王某产假期间要求其上班,并以王某不到岗又不请病(事)假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做法没有法,并以王某不到岗又不请病(事)假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律依据。问题探讨问题探讨目录目录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四、劳务派遣四、劳务派遣五、非全日制用工五、非全日制用工六、规章制度六、规章制度四、劳务派遣四、劳务派遣 2015

    50、2015年年7 7月月2828日,吕某实名举报日,吕某实名举报A A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XXXX劳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动服务有限公司、A A集团集团XXXX有限公司、有限公司、A A集团集团XXXX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存在非法设立劳务派遣单位、非法派遣、非法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等)存在非法设立劳务派遣单位、非法派遣、非法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等违法问题,并要求将查处情况向其反馈。违法问题,并要求将查处情况向其反馈。 经查,经查,XXXX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下称“XXXX劳务公司劳务公司”)由)由A A集团集团XXXX有有限公司和限公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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