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园长联席会议事规则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园长联席会效率和公平,特制定本规则。(1)园长联席会由后勤保障处分管处长主持。如因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委托中心主任代为主持。(2)园长联席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事情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但出席人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3)园长联席会的出席对象:分管处长、幼教中心正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和各幼儿园正园长,根据研究议题需要也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4)园长联席会的议题范围:a校、处重大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b幼教中心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如:中心事业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改革与创新、队伍建设、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部署安排
2、等。c日常工作中的重点问题研究。如办学条件改善、重要教学设备更新、人事变动、职称聘任、经费安排、年终考核、评奖评优、安全工作等。d其他需要由园长联席会研究决定的问题。(5)园长联席会的议题确定:议题根据分工范围由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提出,拟提请园长联席会研究的问题,正副主任须事先进行沟通,由分管处长审定后再决定是否提交园长联席会讨论。(6)园长联席会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交园长联席会讨论的有关议题,一般先由分管主任报告情况,再交集体进行讨论。会议主持人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必要时用举手表决方式进行集中。(7)对园长联席会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全体成员应无条件服从和执行。个人对集体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无权修改或否决集体决议,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不执行集体决议。(8)加强组织纪律,严格保密制度。会议议决事项,除按规定履行职能及授权传达外,与会人员无权外传会议情况。对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9)园长联席会由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保存归档。记录人应准确反映每位发言人的发言内容,完整记录会议讨论结论。(10)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