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额 (2002000 0 版)的通知版)的通知 建设200020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有关部门, 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建总公司: 为提高建筑设计行业的管理水平,指导建筑设计单位完 善内部 管理机制,适应建筑设计单位改企建制的需要,结合 建筑设计行业 实际,我部组织对原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 (1993 年修编版) 进行了修编。现将修编的民用建筑设计 劳动定额(2000 版)印 发你们,供各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参考。 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2000 版)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 所出版发行。 附件: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
2、额(2000 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年九月十九日 前前 言言 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是建筑设计单位的生产劳动管 理标准和设计劳动 量的行业标准。 编制本定额是建筑设计行业的一项基础建设, 自一九八五年以来, 本 2000 年版定额是 第三次修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建设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九 十年代以来,我国 民用建筑及其设计发生了一系列新的变化。 民用建筑的功能和技术复杂程度大 大增加,对建筑的技术要 求有了新的提高;技术进步的推广和计算机辅助设计 普及应 用,推动促进了设计质量和工效提高;设计市场发展使设计 方案工作地 位更加突出等等。因此,编制新的建筑设计劳动 定额,成为行业
3、和建筑设计单 位的急迫需要。 建筑设计劳动的特点,是以脑力劳动为主的复杂的创造性劳动。它是知识、 技术、文化艺术与物质生产之间联系的纽带,与时代和科技进步紧密相联,影响 和决定着设计劳动 定额的广度、水平和尺度。 设计产品都是非标准产品,没有一项设计成果会是完全 相同的。建筑设计 劳动量因人、因地、因业主要求而异,同类工程因设计条件和功能变化使劳动量 相差悬殊。因此,建筑设计劳动定额宜粗不宜细,应既具有劳动量化水准,又能 体现设计劳动之间的相对合理性。 本定额考虑适用性和实用性并重,采用指标型、综合型、 集体型定额形式, 尽力体现设计定额应具有的科学性和合理 性, 并给设计单位在使用时留有余地
4、。 本定额适用于产值管理、 产值工日管理和工日管理的单位施行设计劳动定量 和分配。 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目录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目录 总说明 一、劳动管理指标 二、工程项目设计用工量 工程项目分类表 设计用工量(工日)表 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 三、项目方案设计用工量及工作量比例 四、项目设计工作量比例 基本工作量比例 工作量比例调整系数 五、设计工序工作量比例 附录一、综合工作量比例参考 附录二、本定额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本定额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编制人名单 总总 说说 明明 一、本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部一九九 四年颁发的九三版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
5、的基础上,适应技术进步和建设发 展需要重新编制的。 二、本定额编制工作的抽样调查资料特征为:样本年度 1997、 1998 两年, 取用样本单位 56 家,设计投产人数 10144 人,其专业结构比例()为:建筑 34.4、结构 31.4、给排水 8.5、 暖通 8.6、电气 10.6、经济 6.5,取用工程项 目样本数 878 项,CAD 出图率鸡为 93。 三、本定额的劳动用工量(工日),按投入产出原理,以设计工作的最终产 成品为施工图张数和作业投入的用工量,统计综合,测算各类工程用工量和有关 指标。 本定额用工量基准水平: 平均一张施工图成果的设计综合用工量为 4.8 工日 (包含初步设
6、计、 施工图设计和后期服务综合用工)。 四、本定额以民用建筑单项(单体建筑)工程为计量单位。多子项工程应分 解使用本定额。 五、本定额将方案设计单列成工作阶段。这是根据我国设计市场和建设规划 评审工作已形成的惯例,并应建筑设计单位普遍要求而采纳的。 六、定额的设计阶段工作内容 方案设计阶段:按业主和建管规划要求,进行初步方案、送审方案和实施 方案工作;对招投标工程项目,进步初步方案、招投方案、中标实施方案工作, 参加方案评审并进行修改调整全过程。 实施方案应达到和满足进行初步设计的要 求。 初步设计阶段:按业主和建管规划要求。从研究基本资料、功能、环境和 使用要求开始,直到参加初步设计审批及修
7、改调整全过程。 施工图设计阶段: 从接到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或代替初步设计的方案设计 起,直到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全过程。 后期服务阶段:从设计交底起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包括施工配合、技术 处理等。 七、成果质量要求及标准 各阶段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设计规范、规定、规程和标准; 设计文件深度必须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 设计文件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 设计文件必须完整齐全,满足施工要求。 一、劳动管理指标一、劳动管理指标 年工作天:251 天; 年作业天:191 天; 出勤率:95及以上; 作业率:80及以上; CAD 出图率:95以上。 二、工程项目设计用工量二
8、、工程项目设计用工量 本定额将所有民用建筑设计项目划分为四类: 特别复杂、 较复杂、 复杂、一般,简称特、1、2、3 四类。与其相应,分别编制有四类工 程设计用工量表,供查用。 工程项目设计用工量的确定, 先按工程项目分类表定位项目类 别,再查项目设计用工量表计取。 工程项目分类表 类 别 主要特征 特 殊 以国际性活动为主的大型公共建筑。 有全国性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共建筑。 高大空间有声、光、热、振动、视线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 30 层以上或高度 100 米以上的建筑(含 30 层和 100 米) 单体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上或投资 2 亿元以上的公共建筑。 地下工程总建筑
9、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及附建式人防建筑。 抗震设防区特殊超限高层建筑。 一 类 有地区性意义或技术要求复杂的中小型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 50 米至 100 米以下的公共建筑。 单位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至 8 万平方米, 或投资 4 千万元至 2 亿元的 公共建筑。 20 层至 29 层住宅、公寓。 地下工程总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至 5 万平方米及附近建式人防建筑。 抗震设防区建筑高度 100 米以下的超限高层特殊公共建筑。 二 类 12 层以上至 19 层住宅、公寓。 建筑高度 24 米以上至 50 米以下的公共建筑。 单体建筑面积 5 千平方米以上至 2 万平方米, 或投资
10、 1 千万元以上至 4 千 万元的公共建筑。 地下工程总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及以下建筑。 三 类 单体建筑面积 5 千平方米及以下,或投资 1 千万元及以下的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 24 米以下的公共建筑。 12 层以下住宅、公寓、宿舍。 一、二层单功能、小跨度建筑。 与建筑配套的独立设备用房。 设计用工量(工日)表 四类建筑设计的工日表,均按工程项目设计建筑面积分档,以体 现不同项目的规模差异;按单方造价分级,以体现不同项目的建设标 准、功能和技术复杂性等的差异。 本设计用工量表包含的工作范围为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和后期 服务。 特类工程设计用工量表 单位:工日 纵 向 级 次 单方 造价
11、 (千元 /平方 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10 万 横向 档次 1 (工日 /100 平方 米) 2 3 4 5 6 7 8 9 10 (工日 /100 平方 米) 8 8 16 798 1388 2361 2632 2999 3829 4339 4626 4.0 7 7-8 14.8 738 1284 2185 2436 2775 3543 4015 4281 3.7 6 6-7 13.6 679 1181 2009 2239 2551 3257 3691 3936 3.4 5 5-6 12.4 619 1077 1832 2043 2328 2971 3368 3591 3.1 4 4-
12、5 11.2 560 974 1656 1846 2104 2686 3044 3245 2.8 3 3-4 10 550 870 1480 1650 1860 2400 2720 2900 2.5 2 2-3 8.8 440 766 1304 1454 1656 2114 2396 2555 2.2 1 6 11.3 562 833 1145 1388 1708 1999 2291 2582 3.9 7 5-6 10.5 523 775 1065 1291 1588 1859 2131 2402 3.6 6 4-5 9.7 484 717 985 1194 1469 1720 1970 22
13、21 3.3 5 3-4 8.9 444 658 905 1097 1349 1580 1810 2041 3.1 4 2-3 8.1 405 600 825 1000 1230 1440 1650 1860 2.8 3 1.5-2 7.5 376 556 765 927 1140 1335 1530 1725 2.6 2 1-1.5 6.9 346 513 705 854 1051 1230 1410 1589 2.4 1 5 11.3 338 494 852 1027 1247 1407 1506 1643 1673 3.2 7 45 10.5 307 449 774 933 1133 1
14、278 1368 1493 1520 2.9 6 34 9.2 276 404 696 839 1019 1150 1231 1343 1367 2.6 5 2.53 8.5 253 370 638 769 934 1054 1128 1230 1253 2.4 4 22.5 7.9 237 348 599 722 877 989 1059 1155 1176 2.2 3 1.52 7.4 222 325 560 675 820 925 990 1080 1100 2.1 2 11.5 6.8 204 299 515 620 754 850 910 993 1010 1.9 1 1 6.2 1
15、86 272 469 566 687 775 830 905 922 1.8 3 类工程设计用工量表 单位:工日 纵 向 级 次 单方造价 (千元/ 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4 13 129 184 371 465 601 698 775 7 43 12 117 167 336 421 544 631 701 6 2.53 11 105 149 301 377 486 565 628 5 22.5 10 96 137 277 347 448 521 578 4 1.52 9 88 126 254 318 410 476 529 3 11.5 8 80 114 230 288 372 43
16、2 480 2 0.51 7.2 72 102 206 259 334 388 431 1 0.5 6.5 64 91 183 229 296 344 382 说明: 表列工日数为(档次)和造价(级次)的中间值,不同建筑面 积和单方造价的项目设计工日,可按插入法计取。 本表第 1 档面积规模的项目工日数,等于该档(工日/100 平 方米)值乘项目建筑面积。 特、1、2 类三张表未档规模的工日数,等于前档工日数加上 面积差数乘该档(工日/100 平方米)值。 单方造价以概算计。 本表 1 个工日, 解释为中级职称设计人员生产作业一个工作 天。 其他项目设计用工量 室外总体工程: 按 G(工日)5
17、0+90F(公顷)式计 取。当 场地面积(F)不足 0.5 公顷者,按 10-15 工日计取。 复用设计配基础:按同类项目设计工日 30。 施工图预算:按项目设计工日 10。 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 以阶段设计复杂程度按以下百分比计取: 阶段 工程类别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合 计 特、1 类 3035 7065 100 2 类 2530 7570 100 3 类 2025 8075 100 说明:后期服务含在其中。 三、项目方案设计用工量及工作量比例三、项目方案设计用工量及工作量比例 民用建筑方案设计用工量(工作量),以项目设计(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为基数,按下表百
18、分比计取: 工程类别 特 类 1 类 2 类 3 类 用工量(%) 1215 1012 810 58 说明:按工程规模、功能和场地环境等方案设计难度因素确定具 体百分比。 方案设计工作量比例()表 专业 建筑 结构 给排水 暖通 电气 经济 合计 工比 75 9 4 4 5 3 100 注:上表不包括独立设备用房的方案设计 四、项目设计工作量比例四、项目设计工作量比例 项目设计专业工作量比例(简称工比,用百分比表示),由基本 工比及工比调整系数两部分组成,使用时密不可分。 经济专业,在设计全过程中工作量占 5。 基本工作量比例 土建与设备工比表 工程类别 土建(建、结) 设备(水、暖、电) 合
19、计 特类 63.7 36.3 100 1 类 64.7 35.3 100 2 类 67.4 32.6 100 3 类 71.6 28.4 100 各设计专业工比表 工程类别 建筑 结构 给排水 暖通 电气 合计 特类 31.6 32.1 9.1 13.2 14.0(4) 100 1 类 32.1 32.6 8.9 12.6 13.8(3.6) 100 2 类 33.2 34.2 8.4 11.0 13.2(2.6) 100 3 类 35.3 36.3 7.9 8.9 11.6(2.0) 100 说明: 本工比均应包括由建筑项目性质决定而必须承担的设计技术 内容。 工程项目中实际不发生(或少发生
20、)工作量的专业,应如实不 计(或少计)工作量和工比;该专业工作量比例应分解给其他设计专 业。 以上工比均不包括方案设计。 经济专业在设计全过程(方、初、施、后期)占 5,不参与 分解工比。 电气专业括弧内数字为“其中弱电”,供参考。 工作量比例调整系数 序 号 专业技术内容 建筑 结构 给排水 暖通 电气 1 抗震设防 0.050.1 2 软土地基,湿陷性地基 0.050.1 3 地下多层第二层起每层 0.1 0.05 4 建筑高度 50m 至 100m 以 下 0.1 5 建筑高度100m 0.10.2 0.1 0.1 6 高大空间建筑 0.1 0.2 0.10.2 0.05 0.05 7
21、居住建筑中有热水系统 8 只有采暖,无通风排烟 和集中空调 0.2 9 弱电系统两个以上,第 三个起每个 0.1 10 接建 0.05 0.1 11 加层 0.1 0.2 0.05 0.05 0.05 12 室外总体工程 -0.5-0.7 1.5(包括管线综合) 说明: 上表系数与基本工比发生调整关系以百分比计入。 如上表系数 0.1 即工比增加 10,-0.5 即工比减少 50。 设备专业只发生局部工作量时,应考虑局部的比重,该专业基 本工比乘以小于 1 的系数。 水、暖、电设备用房(水泵房、空调机房、变配电房、锅炉房 等)水、暖、电主专业调整系数增加 1.0。 各设计专业按本表增减系数后,
22、实际工比按总体消解后确定 (经济专业不参加消解)。 对本表未包括的异常专业技术内容,可参照调整。 五、设计工序工作量比例五、设计工序工作量比例 专业 工序 建筑 结构 给排水 暖通 电气 经济 设计 82 73 82 82 82 80 校对 8 14 8 8 8 12 审核 8 10 8 8 8 8 审定 2 3 2 2 2 (8)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说明: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工作量, 根据设计复杂程度和设总组织协调 投入的程度,按项目设计总工作量 25()计取。 专业负责人管理和技术工作量, 按本专业工作量 8计取。 附录一、综合工作量比例参考附录一、综合工
23、作量比例参考 根据专项调查及本定额工比水平, 编制以下综合工比 () 供参考: 各设计阶段的专业工比 专业 阶段 建筑 结构 给排水 暖通 电气 经济 合计 方案设计 75 9 4 4 5 3 100 初步设计 38 18 7 8 10 19 100 施工图 29 36 9.5 11.5 14 100 后期服务 25 48 8 9 10 100 各专业的设计阶段工比 专业 阶段 建筑 结构 给排水 暖通 电气 经济 方案设计 20 3 5 5 5 6 初步设计 26 17 22 22 22 94 (33) (18) (23) (23) (23) (100) 施工图 48 68 68 68 67
24、 (61) (70) (72) (72) (71) 后期服务 6 12 5 5 6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综合工比 专业 阶段 建筑 结构 给排水 暖通 电气 经济 合计 方案设计 7.5 0.9 0.4 0.4 0.5 0.3 10 初步设计 9.5 4.5 1.8 2.0 2.5 4.7 25 施工图 16.5 20.5 5.4 6.6 8 57 后期服务 2.0 3.8 0.7 0.7 0.8 8 合计 35.5 29.7 8.3 9.7 11.8 5.0 100 说明: 以上三表的设计阶段比条件均为: 10, 初设 25, 施设 57, 后期服务 8。
25、表 2 括弧内数值为不计入方案设计阶段时, 阶段比条件为: 初设 30,施设 62,后期服务 8。 附录二、本定额用词说明附录二、本定额用词说明 年工作天:年 365 自然天减去每周双休日累计 104 天,再减去 年四大节日 10 天后为 251 天。 出勤率:出勤工日占工作天的百分比。 作业率:作业工日占出勤工日的百分比。 作业工日:生产人员从事工程项目的直接生产工日,包括项目 设计准备后期服务全过程等的生产用工。年作业工日为统计实测,也 应等于实际的年工作天、出勤率、作业率的乘积。 CAD 出图率: 计算机辅助设计率。是设计劳动手段的水平, 以每年 CAD 施工图张数与总施工图张数之比。 设计工作量:是设计工作定量考核的尺度,包括设计用工量和 产值等。 设计用工量:设计作业工日数。是设计工作量之一。 附加说明: 本定额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编制人名单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协会 参编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云南省设计院 济南市建筑设计院 河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编制人:胡兆洪 陈 轸 袁绪鹏 文 瑜 张慧华 张晓明 陈进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