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第167条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规定,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管。 该规定,简便了公安机关接受证据的手续,该规定,简便了公安机关接受证据的手续,现已普遍使用。但目前案件中,存在没制作
2、、现已普遍使用。但目前案件中,存在没制作、制作不规范、没正确使用或滥用等情况。制作不规范、没正确使用或滥用等情况。 (三三) 现场勘查检查中的扣押现场勘查检查中的扣押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检查,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填写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行勘验或检查,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填写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表。 现场勘查笔录包括勘验过程及结果,主要记载现场方位、现现场勘查笔录包括勘验过程及结果,主要记载现场方位、现场概貌和中心现场位置,现场是否有变动及变动原因,勘验步场概貌和中心现场位置,现场是否有变动及变动原因,勘验
3、步骤和方法,提取痕迹物证,现场周边搜索情况,现场访问情况,骤和方法,提取痕迹物证,现场周边搜索情况,现场访问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应当详细填写各类痕迹物证的名称、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应当详细填写各类痕迹物证的名称、基本特征、数量、提取部位、提取方法、提取人。基本特征、数量、提取部位、提取方法、提取人。 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扣押并当场开列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扣押并当场开列扣押清单,不需再经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批。扣押清单,不需再经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144条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第第239条条 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需要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鉴定聘请书。鉴鉴 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