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科(2008)32 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 (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 (20082008 年版)的通知年版)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 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国发200628 号) 、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建设部第 143 号令) 、 民用建筑工程 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建质200629 号)的通知、 建设部关 于贯彻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建科 2006231)等文件精神,确保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贯彻实施,我 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
2、专篇) 编制深度规定 (2008 年版) ,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附件: 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 制深度规定 (2008 年版) 二八年二月二日 抄送: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前前 言言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节能设计,提高设计质量,依据国 务院(国发200628 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 建设 部 (建科2006231) 关于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 (建设部第 143 号令)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 (建质200629 号)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和 建设部关于新建居
3、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 、 关 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 ;省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 公共建 筑施工图(建筑节能)审查要点和居住建筑施工图(建筑节 能)审查要点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对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 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作出本深度规定。 本规定由江苏省建设厅批准和管理,由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 施工图审核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江苏省工 程建设标准站。 主要起草人:许锦峰、谈小华、李青、王碧清、安琰、刘恭 鑫、张建忠、王耀亨、殷龙章、夏卓平、许秀芳、刘正义、刘晓 静、杨万勇。
4、1 1 总总 则则 1.0.1 为加强我省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节能设计部分编制 工作的管理,保证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文件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民用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 1.0.3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按本规定进行 编制,其内容应包括:节能水平的设计要求;建筑物围护结构、 暖通空调、照明等设计的主要技术控制指标;实现各主要技术控 制指标的技术措施、构造做法、节点详图等。 1.0.4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除应执行本规定外, 尚 应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 2 建筑专业建筑专业 2 21 1 一般规
5、定一般规定 2.1.1 工程概况应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城市、其城市所在的 气候分区,建筑物朝向,建筑物节能计算面积等内容。 2.1.2 设计依据应主要包括: 1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1993; 2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2005; 3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 或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JGJ26-1995; 4 江苏省民用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 DB32/478-2001 2.1.3 应明确工程项目节能水平的设计要求(如节能 50%、节能 65%等) 。 2.22.2 围护结构的规定性指标围护结构的规定性指标
6、 2.2.1 体形系数 居住建筑及寒冷地区公共建筑设计说明中应给出建筑物外表 面积、体积、体形系数。 2.2.2 门窗(含透明幕墙) 、天窗 居住建筑应分别给出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或传热 阻、遮阳系数或遮阳率、气密性等级等设计指标。户门的传热系 数或传热阻。 公共建筑应分别给出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或传热 阻、遮阳系数或遮阳率、可见光投射比、可开启面积比、气密性 等级等设计指标。设置天窗时,应给出屋面透明部分与屋面面积 比、传热系数或传热阻、遮阳系数或遮阳率、气密性等级等设计 指标。 2.2.3 屋面、外墙(含非透明幕墙) 应给出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 2.2.
7、4 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挑空楼板 应给出传热系数或传热阻。 2.2.5 地下室 地下室为采暖、空调空间时,应给出地下室外墙、地面的热 阻。 地下室为非采暖、空调空间时,应给出地下室与采暖、空调 空间间隔的墙体、顶板传热系数或传热阻。 2.2.6 各种冷桥、其他与节能有关的楼板、墙体 应给出传热系数或传热阻 2.2.7 以上规定性指标(包括但不仅限于)均应按如下格式 给出:标准要求值为 ;设计控制指标为 。 2.32.3 性能性指标设计性能性指标设计 2.3.1 居住建筑当采用性能性指标设计时,设计文件中应包 括以下内容: 1 主要计算参数,包括体形系数、围护结构构造与指标、总 建筑面积与采暖空
8、调面积、采暖空调平面图、气候条件等; 2 夏季空调与冬季采暖的耗冷(热)量、耗电量。 2.3.2 公共建筑当采用性能性指标设计时,设计文件中应包 括以下内容: 1 参照建筑与所设计建筑的形状、大小、内部的空间划分和 使用功能;参照建筑与所设计建筑的体形系数、外窗(透明幕墙) 的窗墙面积比、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占屋顶总面积的百分比等指 标;各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及其他热工性能; 2 规定的计算条件,包括采暖空调要求、气候条件; 3 所设计建筑的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参照建筑的全年 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 2.3.3 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在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 必须符 合以下基本要求: 1 当因体形系
9、数超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屋面、墙体、 窗户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应满足相近体 形系数达标时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2 当因窗墙面积比超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 屋面、 墙体 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应满足规定性指标 的要求,窗户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应满足相近窗墙面积比达标时 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3 当因窗传热系数或传热阻不达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 时,屋面和墙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居 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4 当因外墙传热系数或传热阻不达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 时,屋面和窗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10、5 当因窗的遮阳不达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屋面、墙 和窗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应满足规定性 指标的要求; 6 当因分户楼板、隔墙或因采暖空调与非采暖空调区间构件 不达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外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或传热 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7 以下情况不得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 1)屋面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不达标; 2)窗和外墙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同时不达标; 3)窗的遮阳和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同时不达标; 2.42.4 节能设计构造做法节能设计构造做法 2.4.1 施工图设计中应明确围护结构的构造做法,包括屋 面,墙体(含非透明幕墙) ,楼板、接触室
11、外空气的架空或挑空楼 板,采暖空调地下室的外墙、地面或非采暖空调地下室与采暖、 空调空间间隔的墙体、顶板,其他围护墙、楼板,冷桥等。 构造做法应包括主要构造图、关键保温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标 要求和厚度要求。如引用标准图,应标明图集号、图号。 2.4.2 施工图设计中应明确外窗、透明幕墙、屋面透明部分 等部位的构造做法。 构造做法应包括主要构造图,型材和玻璃(或其它透明材料) 的品种和主要性能指标要求,中空层厚度,开启方式与做法、密 封措施等。如引用标准图,应标明图集号、图号。 2.4.3 施工图设计中应明确外窗、透明幕墙、屋面透明部分 等部位的遮阳构造做法。 构造做法应包括主要构造图,材料或配件
12、的品种和主要性能 指标要求,安装节点等。如引用标准图,应标明图集号、图号。 2.4.4 施工图设计中应明确分户门的类型和节能构造做法 或要求; 2.5 2.5 计算书与计算软件计算书与计算软件 2.5.1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设计计算书的编制应能反映所计算 的主要指标的原始计算参数取值、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与结论。 2.5.2 当采用有关节能设计软件计算时,应选用通过省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论证的计算软件。生成的计算书除应符合 2.5.1 规 定的要求外,尚应注明软件名称、计算时间等软件使用信息。 3 3 照明专业照明专业 3.0.1 民用建筑的照明设计应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
13、)执行,并给出以下主要设计指标:光源类型、 镇流器形式、灯具效率、照明功率因素补偿情况、照度(lx) 、节 能评价指标(LPD 值,W/m2)及照明控制措施。 4 4 暖通空调专业暖通空调专业 4.0.1 设计施工说明: 设计施工说明中应有专项(或专篇、节) “节能设计”说明, 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节能设计项目分类、 分项的空调、 通风、 采暖等设计内容; 2 应分类、分项列出采暖和空调设计计算负荷与单位面积负 荷指标; 3 冷、热源形式、型号、规格、数量; 4 冷、热源设备(冷水机组、热泵、锅炉等)额定工况能效 比 ERR、性能参数 COP、热效率等; 5 空调水系统循环水泵输送能效比
14、(ER) 、集中热水采暖系 统循环水泵耗电输热比(EER) ; 6 风系统风机最大单位风量耗功率(Ws)或空调风系统最不 利风管总长度; 7 水管绝热层材料性能(如导热系数等) 、规格(厚度) 、热 阻; 8 风管绝热层材料性能(如导热系数等) 、规格(厚度) 、热 阻; 9 自动控制要求; 10 用水、用能计量措施; 11 能量回收措施与回收率; 12 可再生能源利用措施与利用率。 4.0.2 计算书 1 应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详细计算,当采用软件 计算时,应选用通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鉴定的计算软件,明确应 用计算软件的名称,并给出计算参数(如围护结构参数、人员密 度、人均新风量、照明、用电设备指标等) ; 2 应进行必要的水力计算。 4.0.3 制图要求 应有平面图、大样图、剖面图、流程图等。图中表述用能设 备性能参数时,应反映用能设备的上述性能指标,并与材料表、 设计施工说明表述的内容一致。 如引用标准图,应标明图集号、图号。 4.0.4 主要设备材料表 应明确用能设备的上述性能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