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1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精品课程建设组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2公安法律文书公安法律文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3第一节 公安法律文书概述第二节 立案、破案文书第三节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文书第四节 强制措施文书公公安安法法律律文文书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4第一节 公安法律文书概述 一、公安刑事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特点 (一)概念 公安机关在诉讼程序中,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作的,为了保障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的顺利进行而使用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司法公文。 法律依据:2002年12月28日,公安部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于2003年5月1日施行。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5 (二
2、)特点 1制作主体的特定性 只能是公安机关内先使刑事侦查权看守羁押权的部门。 2适用对象的关联性 如回避决定书分别交申请人、被申请人、存诉讼卷和存根。 3制作过程的依法性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6二、公安法律文书的分类 (一)一般法律文书和通用文书 一般文书是适用范围和法律依据比较明确、固定、制作目的明确的法律文书。通用法律文书是指可适用于不同的目的,法律依据变化较多的法律文书。 (二)立案文书、侦查文书、看守文书、执行文书 (三)填空型文书、叙述型文书和混合型文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7三、公安法律文书基本制作要求 (一)制作公安刑事法律文书,就必须了解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刑
3、事程序性法律法规。 (二)了解刑事法律文书的种类 掌握公安部制定下发的92种基本法律文书的名称和格式。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8公安刑事法律文书格式要求 1.封面及封底用牛皮纸印制;拘传证、逮捕证、搜查证及各种通知书、决定书用80克胶版纸,其他文书用60克胶版普通白纸。 2.有尺寸的按要求尺寸,没有尺寸的多联式文书的第一联长297mm,宽137mm,天头37mm,订口28mm,版心尺寸84mm225mm;其他一律用A4纸,长297mm,宽210mm,天头37mm,订口28mm,版心尺寸156mm225mm,误差不超过1mm。 公安局长名章用文形图章,边长20mm,用楷体刻制。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9
4、(三)重要项目的制作 1年龄 对于法律文书中涉及的年龄项应当按周岁填写。对于法律文书中要求填写出生日期的,则应当以公历计算。出生日期的确定: (1)以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登记的日期为准; (2)以医院出生证上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3)以其他证明上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4)以按照犯罪嫌疑人等自报的出生日期为准。 (5)对于需要对年龄进行鉴定、确认的,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骨龄鉴定。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102住址 2住址 法律文书中的住址项目,应当填写有关人员的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通常是指公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址,对于经常居住地与户籍登记中的住址不一致的,要加以注明,两者都要填写。对于需要执行
5、强制措施、送达法律文书的,有时在法律文书中还要填写有关人员的暂住地。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113文化程度 3文化程度 对刑事法律文书中要求填写的文化程度,按照博士、硕士、本科(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小学、文盲等顺序。对于需要查证的,以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为准,可以由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12 4文书字号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中关于文书字号的规定格式是“ 字 号” 按照: “机关代字”、“办案部门简称”、“文书名称简称”、“文书制作年份”、“文书的顺序号”等五项内容依次填写。比如:由杭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2003年5月20日签发的第12号搜查证可以写成“杭公刑搜字
6、200312号” 。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13 5文书的日期 批准时间和填发时间,一般写填发日期。 6印章使用 法律文书中需要使用的印章主要是公安局章和公安局长章,有些文书需要加盖守所章、派出所章。公安局章和公安局长章同时使用时,公安局长章盖在公安局章上方,公安局章盖在文书制作日期上方。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147、其他注意事项 (1)案件名称要用公安机关侦查部门立案时确定的案件名称,并注意保持前后一致; (2)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要写全称,职业要用法定的或者通用的称谓; (3)引用的法律要写全称,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必要时,具体到“条、款、项”; (4)文书中的选择性项目、不需要填
7、写的空格等,要用横线或者斜线划去;计量单位要用我国现行法定的计量单位,但在笔录中要据实制作。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15第二节立案、破案文书 一、呈请立案报告书 (一)文书概念 呈请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时,由接受案件的单位制作的,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法律文书,属于公安机关内部审批文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16(二)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第83条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第86条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
8、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17 2程序规定第162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18(三)注意事项 1呈请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在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符合立案条件时制作的,适用于公安机关负责人未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上批示
9、立案的情况。对于公安机关负责人已经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上批示立案的,则不需要制作此文书。 2依据程序规则的规定,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报请批准立案时应当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但是由于2002版刑事法律文书对此做了修改,所以此处应当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19(四)文书内容 呈请立案报告书依据呈请报告书规定的格式制作,包括首部、正文、尾部。 1首部 领导批示、审核意见、文书名称领导批示、审核意见、文书名称 领导批示栏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填写是否同意立案的批示,并签名、注明日期;审核意见栏由公安机关基层科所队长填写对办案人提出的立案请求进行初步审核后的意见和建议,并签名、注明日期。
10、文书名称,按实际填写,如“呈请对被杀案立案报告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20 2正文 (1)接受案件情况; (2)立案事实根据 (发案时间、发案地点,现场勘查、现场调查及鉴定结论等) ; (3)立案理由和法律依据。 (4)侦查计划。(侦查方向、范围、措施) 在最后部分要写明侦查人员对立案的意见,可以写上请示语。如“根据上述案情,应立为盗窃案侦查。妥否,请批示”等。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21 3尾部写明承办案件单位、承办人姓名并写明制作文书的日期。 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22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23实例一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24实例二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25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26二
11、、立案决定书二、立案决定书 (一)文书概念 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在对接受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决定开展侦查活动时制作的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开展侦查活动的重要依据。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27(二)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 第83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86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2程序规定 第162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
12、的,予以立案。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28(三)注意事项 1公安机关对于决定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都应当依法制作立案决定书。 2公安机关制作立案决定书的依据是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或者呈请立案报告书上的批示。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29(四)文书内容 立案决定书共二联,包括附卷联、存根联。 1附卷联 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内容。 首部 包括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和发文字号。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30正文。填写案件名称案件名称的确定方法1. “人名十涉嫌罪名”适用于有明确犯罪嫌疑人的,如“李盗窃案”;2. “人名十被害性质”适用于有明确被害人的案件,如“张失窃案”;3. 以案件发生的
13、时间、立案时间、发案地点等来确定如“621抢劫案”、“ 村放火案”等。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31 尾部 写明制作文书日期,并加盖制作单位公章。 该文书制作完毕后,存诉讼卷,是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开展侦查活动,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据。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32 2存根联 由制作单位存档备查 依次写明发文字号、案件名称、案件编号、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及职业、批准人姓名、批准时间、办案人姓名、办案单位、填发时间和填发人姓名。 (五)文书实例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33 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34三、呈请破案报告书三、呈请破案报告书 (一)文书概念 呈请破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案件,在经过侦查
14、后,认为符合破案条件时制作的,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法律文书,属于公安机关内部审批文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35(二)法律依据 程序规定第167条规定:对于符合破案条件的案件,办案部门应当制作破案报告,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破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案件侦查结果;(2)破案的理由和根据;()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4)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意见。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36(三)注意事项 1破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抓获。 2只有具备上述条件时,才可以制作呈
15、请破案报告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37(四)文书内容 呈请破案报告书依据呈请报告书规定的格式制作,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1首部 包括领导批示栏、审核意见和文书名称。领导批示栏上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填写并签名、注明日期;审核意见栏由公安机关基层科所队长填写并签名、注明日期。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38 2正文 案件侦查结果、破案理由和根据、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意见。 在具体制作中,应当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阐明有关事实: (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和案件简况。(2)案情分析。(3)侦查措施。(4)破案经过。(5)处理意见。在呈请破案报告书的最后写明“妥否,请批
16、示”。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393尾部 写明承办案件单位、承办人姓名并写明制作文书的日期。 呈请破案报告书制作完毕后,连同案卷和证据材料一并呈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存入侦查卷。 (五)文书实例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40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41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42文书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 的家属给行里打电话,说其丈夫翁云华已经两天没有回家了。翁云华是工行城南支行的储蓄员,他失踪的这两天是休息日,没有上班,也没有人见过他,这引起了银行的高度重视,并让人马上联想到他管的账有没有问题。银行立即对翁云华经手的账目进行了调查,结果让人大吃一惊,在城南支行32个储蓄所内,有人在 8
17、小时里用100多个伪造的存折提走现金2899万元。记录显示,这些存折都是用翁云华的工作卡和密码开出的,而恰巧这一天,他神秘地失踪了。接到银行方面的报案后,温州市警方迅速开始了侦查。警方一方面寻找翁云华的下落,一方面调取了相关储蓄所的监控录像资料,希望从中找出提款人。事后发现,翁云华所在的新南站储蓄所那天下午取款的时候监控录像竟是空白。正是在录像关闭的这一个小时内有人用伪造的存折提走了近10万元的巨款,是谁关闭了录像的监控呢? 温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队长金斌华:“发现这个监控是周翔当时所关。”周翔是新南站储蓄所的临柜储蓄员。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43第三节第三节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文书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18、文书 一、涉密案件聘请律师申请表 (一)文书概念 涉密案件聘请律师申请表是由公安机关在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中使用的,当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近亲属需要聘请律师时填写,并报公安机关审查时使用的审批性文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44(二)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45 2程序规定第36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应
19、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并记录在案。 第37条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须经公安机关批准。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46(三)注意事项 1聘请律师的时间是在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2犯罪嫌疑人可以自己聘请律师,其亲属也可以代为聘请。 3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是指案情或者案件性质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能因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和处理意见需要保守密而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47 4公安机关不得以保密为借口,任意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权利. 5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
20、出聘请律师的,看守所应当及时转达侦查机关,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其所委托的人员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 6.同案的犯罪嫌疑人不得聘请同一名律师。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48(四)文书内容 涉密案件聘请律师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 1申请人基本情况。 2律师事务所、律师名称。 3侦查机关意见栏。 (五)文书实例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49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50二、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 (一)文书概念 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在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中使用的,对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的聘请律师申请作出决定时制作的法律文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51(二)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1款规定
21、: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52 2.程序规定第41条规定: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属提出聘请律师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属。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53(三)注意事项 公安机关发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聘请律师的,应当及时告知所聘请的律师不得参与侦查阶段的诉讼活动,同时通知犯罪嫌疑人。犯罪
22、嫌疑人仍坚持聘请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54(四)文书内容 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包括交申请人联、附卷联和存根联。1交申请人联。 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首部。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和发文字号。 正文。首先填清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及职业;接着依次填明申请人的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和执业证编号、犯罪嫌疑人姓名、是否同意聘请律师的决定等。 尾部。填清文书制作日期并加盖公安局公章。 此联制作完毕后交申请人,即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属。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552附卷联 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首部 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和发文字号 正文 首先填清申
23、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及职业;接着依次填明申请人的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和执业证编号、犯罪嫌疑人姓名、是否同意聘请律师的决定等。 尾部 填清文书制作日期并加盖公安局公章。在向申请人送达决定书时,应当要求其在此联上签名、并写清收到的日期。 此联制作完毕后,存诉讼卷。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563存根联 由制作单位存档备查 依次写明发文字号、案件名称、案件编号、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与犯罪嫌疑人关系、聘请的律师姓名、执业证编号、律师事务所名称、决定结果、批准人、批准时间、办案人、办案单位、填发时间、填发人姓名等内容。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57(五)文书实例
24、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58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59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60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61三、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表 (一)文书概念 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表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中使用的,当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近亲属聘请的律师需要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填写,并报公安机关审批时制作的法律文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62(二)制作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2款规定: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
25、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2程序规定第43条第2款规定: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填写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表,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公安机关不批准会见的,应当向律师说明理由。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63(三)注意事项 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公安机关不应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守秘密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64(四)文书内容 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表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情况 依次填清申请人(律师)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执业证编号等。 2犯罪嫌疑人情况 依次填清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姓
26、名、性别、年龄、涉嫌的罪名、被拘留(逮捕)的时间等。 3会见依据 此栏中第一个空格填写委托人姓名(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属)、后两个空格都填写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姓名。最后由申请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4侦查机关意见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65 (五)文书实例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66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67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68第四节 强制措施文书 一、呈请拘传报告书 (一) 文书概念 呈请拘传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拘传条件,需要采取拘传措施时制作的,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法律文书,属于公安机关内部审批文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69 (二)制作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
27、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程序规定第60条规定: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70(三)注意事项 1. 拘传的二种情况: 一是直接拘传。 二是强制传唤性质的拘传。 2公安机关是否采取过传唤措施不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的必要条件。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71(四)文书内容 呈请拘传报告书依据呈请 报告书规定的格式制作。
28、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1首部。包括领导批示栏、审核意见和文书名称。 2正文。 (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2)呈请的事项; (3)法律依据; (4)侦查人员对拘传的意见。 3尾部。 写明承办案件单位、承办人姓名并写明制作文书的日期。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72(五)文书实例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73二、拘传证 (一)文书概念 拘传证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传强制措施时制作的法律文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74(二)制作依据 1刑事诉讼法: 第第50条规定: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程序
29、规定 第第60条规定: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第第61条规定:条规定: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75(三)注意事项 1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拘传证只能用于强制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对于证人、被害
30、人则不得使用。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76(四)文书内容 拘传证共二联,包括附卷联、存根联。 1附卷联。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首部。包括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和发文字号。只需要填清发文字号即可。 正文。依次填清执行拘传的侦查员姓名、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尾部。制作文书日期,并加盖公安局印章、公安局长印章。 此联存诉讼卷,是公安机关依法拘传的凭证。 2存根联。由制作拘传证的单位存档备查。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77 (五)文书实例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78三、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 (一)文书概念 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需要对犯
31、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时制作的,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法律文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79(二)制作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程序规定第66条规定: 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及采取的保证方式,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盖章)、捺指印。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80(三)注意事项 在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时应当注意: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
32、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的婴儿的妇女,要加以说明;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要说明还缺少哪些证据; 如果是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要重点说明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 如果是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还应当加以注明。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81(四)文书内容 依据呈请报告书的格式制作,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1首部。领导批示、审核意见和文书名称。 2正文。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呈请的事项 (3)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 (4)法律依据。刑
33、事诉讼法第51条、第60条第2款、第65条、第69条第3款、第74条等; (5)侦查人员对取保候审的意见。 3尾部。写明承办案件单位、承办人姓名并写明制作文书的日期。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82 (五)文书实例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83四、呈请拘留报告书 (一)文书概念 呈请拘留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刑事拘留条件,需要采取拘留措施时制作的,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法律文书,属于公安机关内部审批文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84(二)制作依据 1刑事诉讼法: 第6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
34、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64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85 2程序规定 第106条规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其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首页返回上
35、一页下一页86(三)制作方法 呈请拘留报告书要依据呈请 报告书规定的格式制作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1首部 包括领导批示栏、审核意见和文书名称。领导批示栏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填写是否同意拘留的批示,并签名、注明日期;审核意见栏由公安机关基层科所队长填写对办案人提出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的请求初步审核后的意见和建议,并签名、注明日期。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87 2正文 首先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呈请的事项 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 对犯罪嫌疑人拘留的法律依据 侦查人员的意见及请示语 3尾部 写明承办案件单位、承办人姓名并写明制作文书的日期。 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88(四)文书实例 首页返回
36、上一页下一页89五、拘留证 (一)文书概念 拘留证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符合拘留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拘留时制作的法律文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90(二)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 第6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64条规定:公安机关拘
37、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91 2程序规定 第105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106条规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
38、上签名(盖章)、捺指印,其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对符合本规定第105条所列情形之一,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应当在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办理法律手续。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92(三)注意事项 1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分工负责。 2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3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4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得使用警械,但确有现实危险的除外。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93 5公安机关依法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书面报请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 6公安机关依法对政协委员执行拘留、逮捕前,应当政协组织通报
39、情况。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94(四)文书内容 拘留证共三联,包括交看守所联、附卷联、存根联。1附卷联,即拘留证正本,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首部。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发文字号。 正文。侦查人员姓名(二人)、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执行拘留的看守所名称。 尾部。填写制作日期,并加盖公安局长印章、公安局印章。此联制作完毕后,存诉讼卷,是公安机关依法执行拘留的凭证。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95 2交看守所联 即拘留证副本 首部 包括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发文字号。 正文 侦查人员姓名(二人)、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执行拘留的看守所名称。 尾部 制作日期,并加盖公安局长印
40、章、公安局印章。此外,还应当写明拘留的原因和执行拘留的日期、时间。此联制作完毕后,交看守所,是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的凭证。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96 3存根联 由制作单位存档备查,依次写明发文字号、案件名你、案件编号、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及职业、拘留原因、批准人姓名、批准时间功、案人姓名、办案单位、填发时间、填发人姓名等内容。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97(五)文书实例(见下页)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98六、提请批准逮捕书 (一)文书概念 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依法制作的,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的法律文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99(二)
41、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 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
42、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100 2程序规定 第115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提请批准逮捕。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第117条规定: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第118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重新
43、提请批准逮捕。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101(三)注意事项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 2有逮捕必要,通常包括以下情况: (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3)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4)可能实施打击报复的;(5)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102(四)文书内容 提请批准逮捕书 1首部 制作机关
44、名称、文书名称、发文字号。 2正文 (1)要依次填清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2)首先写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案件来源,侦查程序开始的时间。 (3)犯罪事实。重点说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事实已经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写明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其犯罪动机;写明犯罪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经过、造成的危害后果; (4)证据情况 (5)说明罪状。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具体条、款,涉嫌什么罪等。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103 3尾部 写明拟提请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名称、制作日期、所附的案卷材料共有几卷,羁押的处所,并加盖公安局长印章和公安局印章。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104(五
45、)文书格式 公安局公安局 提请批准逮捕书提请批准逮捕书 字 号 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等),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件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政治面貌(如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并写明具体级、届代表、委员),违法犯罪经历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案件有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应逐一写明。 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一案,由举报(控告、移送)至我局(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具体为单位或者公民举报、控告、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本局其他部门移交以及办案中发现等)。简要写明案件侦查过程中的各个法律程序开始的时间,如接受案件、立案的时间。具体写明犯罪嫌疑人
46、归案情况。 经依法侦查查明:(概括叙述经侦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简明扼要叙述。)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105(对于只有一个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实施多次犯罪的犯罪事实应逐一列举;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应该按照主次顺序分别列举;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共同犯罪事实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后,按照犯罪嫌疑人的主次顺序,分别叙述各个犯罪嫌疑人的单独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分列相关证据)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根据犯罪构成简要说明罪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定,涉嫌罪有逮捕必要。依
47、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此致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 (公安局印) 年 月 日 附:1 本案卷宗_卷_页。 2犯罪嫌疑人羁押处所。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106(六)文书实例 公安局公安局 提请批准逮捕书提请批准逮捕书 公刑提捕字20 112号 犯罪嫌疑人吕 ,别名小刀,男,1968年4月 22日生,出生地四川成都,身份证号码 汉族,高中文化,成都市重型机械厂工人,住成都市区路, 号。 犯罪嫌疑人吕于19年11月20日因盗窃罪被市 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2年, 19 年 月 日刑满释放。200年 3月12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我局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
48、吕 故意杀人一案,由被害人家属李 于200年3月10日报案至我局。我局经审查后,于3月10日立案侦查。同年 3月 12日,犯罪嫌疑人吕 被抓获归案。 经依法侦查查明: 200 年3月10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吕和同事苏在区路湖滨酒家喝酒,期间苏因工作中的矛盾和吕发生争执,吕恼羞成怒,掏出随身携带的改锥,向苏胸部猛刺数下,致使苏当场死亡。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107 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如下:报案记录、报案人李的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作案工具改锥、犯罪嫌疑人吕的供述。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吕使用暴力手段故意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故人杀人罪
49、。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此致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 公安局(印) 二零零年三月 十五日 附:1本案卷宗卷页。 2犯罪嫌疑人吕现羁押在市看守所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108根据下列案情材料,制作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 1999年11月2日晚时许,犯罪嫌疑人白随身携带一支“五四”式手枪,窜至市酒家停车场,将停放在场内的日产“海狮”牌面包车盗走,并临时雇佣司机区(区不知白的盗车情况)驾车逃往武汉,企图将车开到武汉交同案犯罪嫌疑人章销赃。当其驾车逃至湖南省县境内时,被公安民警在执勤中查获。犯罪嫌疑人白藏于车内的“五四”式手枪和五发子弹均被查缴。白供述了上述
50、犯罪行为。 上述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白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涉嫌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准备提请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白,男,1970年8月15日生,辽宁省沈阳市区人,现住在广东省市路号。无业。白于1978年 9月至 1984年 7月在沈阳市区路小学上学, 1984年至 1990年在沈阳市中学读书。 1990年至1992年在沈阳市公司打工。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109附:(l)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